女民警用公安系统帮丈夫开展查婚外情业务
丈夫利用妻子的警察身份,通过公安机关的信息查询系统获取所需的车辆行驶轨迹和飞行信息,进行寻人、找车、婚外情调查等业务利润,最终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受到处罚。
利用公安制度帮助丈夫做好找人的工作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宜陵区法院发布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细节。2019年9月30日,宜昌市公安局依法逮捕了10名犯罪嫌疑人。今年9月23日,宜昌市宜昌市宜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此案。
其中,被告潘集团与被告殷是夫妻关系,尹某是武汉市公安局经济调查队七旅二等治安官前的案件。
据公诉,潘某群以一家企业咨询公司的名义,通过网站、微信、QQ等渠道招揽客户开展寻人、找车、调查婚外情等业务,并在接到客户委托后,根据丈夫潘慕群的要求,通过公安机关的信息查询系统获取所需的公民个人信息。
潘集团两人利用潘集团提供的信息,通过安装gps定位设备、蹲下、跟踪、跟踪等手段寻找目标对象,获取他人的实时跟踪,向客户提供个人信息。两人和潘某集团同意每月支付4000元的最低工资,每项业务额外给予10%的佣金。
潘穆群不仅单独经营业务,而且还与本案的另一被告徐穆进合作,报酬平分。除了通过殷、潘、徐等人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外,还通过购买、跟踪等手段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用于完成委托业务,获取利益。
夫妻双方都受到惩罚
据检方指控,2017年至2019年期间,潘、殷、徐等人共实施或共同犯罪27起,其中潘梦群参与实施21起,与他人共同获得315700元非法收入;尹云进参与19起,与他人共同获得290700元非法收入;徐穆进参与12起案件,与他人共同获得435000元非法收入。
在审判期间,控方和辩方分别就指控的内容发表了意见。
审判后,法院认定,控方指控潘、徐参与的21起案件、12起犯罪案件和违法所得案件是正确的,但尹某参与了16起犯罪,而不是检方指控的19起,违法所得为231000元。
记者梳理发现,在尹某参与的犯罪案件中,法院发现,大部分尹某涉案的犯罪都是在询问目标车辆的行驶轨迹后告知潘某群的。潘和徐安排其他人安装GPS并进行跟踪,以获得汽车的实时定位,并提供给客户以获得奖励。
此外,2018年11月22日,尹还向丈夫提供了姜某的飞行信息,一名韩国人和其他被告也通过蹲下和跟进获得了蒋的下落。他们向当事人提供了信息,总共获得了2万元。
法院裁定潘集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处五年有期徒刑和120000元罚款;尹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和六万元罚款;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处四年零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罚款。
鼹鼠"不仅仅是阴。
记者注意到,本案中,另一名被告潘茂文生于1995年,是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水塔街派出所的一名辅警。
潘茂涛与校友刘茂涛商量后,利用进入公安网络的便利,利用查询他人的方便,将户籍信息、住宿信息、车辆档案信息、航班、火车跟踪信息等信息,出售给刘茂涛,盈利8755元。此后,刘茂涛将通过互联网出售从潘某购买的信息,获利7355元。
最后,潘还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处一年徒刑,缓刑两年,并处一万元罚款。刘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的监禁和两万元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