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一母亲骗了170万给儿子赌博
我是一位公安局长的妻子,家里开了几家工厂,我有个好项目,只要你借给我钱,给我2美分的利息。"68岁的王力宏凭借"演技"和"口才",从10多个人那里借来了170万多万元,都给了他44岁的儿子赌博和挥霍。
二十九号,记者从浙江省台州市胶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检方最近以集资诈骗罪起诉了阮和王两名被告,交江区人民法院在听证会后作出判决,两名被告被判处十年零九个月监禁,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180000元罚款。
据报道,王某某早年离异时,一个人把他的儿子拖到了成年,阮如故还没有结婚,母子相依为命,感情深厚。
阮某某没有一份严肃的工作,先是做了一些生意,然后被困在赌博里,又喝了又唱,成本很高。他向王建议,他想买一艘船投资,希望他的母亲能借别人的钱作为他的资本。
王通常是个保姆,他挣的钱还用在日常开支上。为了满足儿子的需要,她经常去保健室、寺庙和其他地方,寻找"借钱"的目标。
找到目标后,王某某经常把海鲜带回家,说是从儿子的渔船上打电话来的。她还谎称自己是公安局局长的妻子,在美国开了一家冷冻机、电缆厂、兄弟等,因为儿子没有足够的钱买渔船做生意,她只好多借些钱,答应给她2美分的利息。
受害者王女士在卫生保健室遇见了王某某。王某自称"王某A",王某借了很多钱,还介绍了侄女张某,借了8万元。在钱被"借"后,王某以"王某"的名义发行了一张贷款单。
受害人梁,近八十岁,遇到了王,谁是一个保姆在他的邻居的房子。这时,王自称为"罗素",并夸口说他的家庭很富有。他的哥哥在美国当医生,四个儿子都是政府部门的领导。在那之后,他们说他们有一个很好的项目。只要梁借给她钱,他就会付两分钱的利息。2017年7月17日,梁将他的第一笔退休金19000元借给了"罗素某某"。此后,"罗素某某"13次以向梁某某借钱为理由,对各种项目进行了投资,总计超过280000元。
据调查,2015年至2017年,王某"借"了超过170万元人民币,取名为"王某"、"王某"、"王某"和"罗某某"。所以,阮某--所以--只是集资、写借记、赌博和挥霍。根据阮某的说法--以及他母亲王素的供词--因此,她很经济,自己几乎没有钱。